运行机制:
泰山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自从施行对学生和社会开放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各高校在研究生复试中增加实验操作内容,更加提高了学生参加实验和开放性实验的积极性。先后有40余名学生参加《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引导计划》的研究项目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为了保证开放实验的顺利进行,“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在认真执行《泰山学院化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的同时,还采取了如下措施,以保证开放实验的顺利运行: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
(2)建立了向上级申请科研项目,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教学经费定期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3)周末、节假日教师轮流值班制度。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学人员质量:从选聘教师开始,每学期末实验教学中心都与相关系部共商教师人选。选择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有较好科研背景的教师承担实验教学。
(2)集体备课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的教学由实验室主任和课程主讲教师共同负责,实行集体备课制。由经验丰富的教师轮流主持备课会,大家充分讨论基本操作、教学目的和要求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保障教学要求的一致性。
(3)培训考核制度。对于新进入实验中心的教师,实验教学中心指派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由教学考核小组,在《新上岗教师考核表》做好记录并签名,实验室主任有权根据情况撤换教师。
(4)巡视督察制度。中心主任定期到各实验室了解教学第一手资料;实验室主任经常巡视各实验室,及时发现并处理教学中各种问题。
(5)建立学期中期评估制度。由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抽查教学情况,向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促其扬长补缺;对问题严重者及时撤换。
(6)学生评议制度。每学期末,向学生发放教学效果调查表(网上调查)和召开学生座谈会评议各实验课程教学质量。
(7)建立督导体系。除学校成立实验教学质量督导组定期抽查教学情况外,实验中心相应也成立了实验教学质量督导组检查本院的实验教学质量,督导组由主管院长、资深实验教学教授和著名学者组成,对中心的建设发展,对实验教学内容,对教学质量和效果,对实验教学改革的后期效果等进行指导、监督、评估,督促实验教学中心的工作不断提高。
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改革创新。建立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考评办法,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开放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进行投资效益评估;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已制定实行的管理制度:《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化学实验室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仪器、实验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实验器材仓库管理制度》、《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
每学期不定期的教学质量检查确保实验教师严格执行大纲要求,每月1次实验室工作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及仪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